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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体育官方网站登录: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规则 w2025-11-21

  《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331SB-R1)已经2006年6月7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8月12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规范车辆、人员的通行,保障航空器、车辆及人员在地面的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航空器活动区的道路,是指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停放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内标定的供人员、车辆通行的场地。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含机动车牵引的航空器活动区专用设备)和非机动车辆。

  第五条在航空器活动区道路通行的车辆、人员一般遵循右侧通行的原则,按规定路线通行,避让航空器。

  第六条畜力车、三轮车、摩托车以及履带式机动车辆,一般不得进入航空器活动区。

  第七条各驻场单位理应当配合机场管理机构实施本规则,加强对所属车辆、人员的管理,对为航空器提供保障服务的车辆应制定完善的操作规程。

  民航总局公安局具体实施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二)制定《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牌》、《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行驶证》、《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样式(见附录),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第九条民航地区管理局对本辖区内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实行监督管理。

  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安局具体实施本辖区内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所辖地区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工作;

  (四)每年度向民航总局书面报告所辖地区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五)负责在24小时内向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安局报告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和车辆碰撞航空器事故;

  (六)负责每半年向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安局上报本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情况;

  (七)向各驻场单位提供驾驶员培训考核资料、航空器活动区道路系统详细图(包含车辆时速分区限制标示);

  第十一条向机场管理机构申领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牌、行驶证的车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符合机场管理机构规定的车辆行驶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已申领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车辆号牌的机动车应接受机场管理机构组织的年度检验或临时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在航空器活动区行驶。

  车辆检验的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禁止未悬挂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牌的机动车进入航空器活动区。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的车辆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的,应当报机场管理机构核准,发给通行证件。

  第十四条悬挂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车辆号牌的机动车报废、产权变更的,使用单位理应当报告机场管理机构,上交车辆号牌、行驶证,由机场管理机构办理有关手续。车辆号牌、行驶证丢失的,使用单位理应当立即向机场管理机构报失。

  第十五条经机场管理机构特许进入航空器活动区行驶的非机动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第十六条向机场管理机构申领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十七条申领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内容为:本规则规定、本机场航空器活动区运行规则和航空器活动区道路实际驾驶等。

  第十八条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四年。有效期满前到机场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未办理手续的予以注销。

  第十九条已取得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在调离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工作岗位时,原单位负责收回驾驶员的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交机场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未持有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不得在航空器活动区驾驶机动车辆。特殊情况下,需要驾驶车辆进入航空器活动区的,应当由机场管理机构指定单位负责引导。

  (一)不得涂改、伪造、挪用、转借或骗取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车辆通行证;

  (二)不得使用涂改、伪造、挪用、骗取或失效的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车辆通行证;

  (四)驾驶机动车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风险隐患的机动车;

  (六)按照机场管理机构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年度审验,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得在航空器活动区驾驶机动车;

  (七)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二)机场管理机构可根据本机场的真实的情况,实行分区限速管理,但最高时速不允许超出50公里;

  (三)行驶到客机坪、停机坪、滑行道交叉路口时,停车观察航空器动态,在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四)遇有航空器滑行或被拖行时,在航空器一侧安全距离外避让,不得在滑行的航空器前200米内穿行或50米内尾随、穿行;

  (五)行李车拖挂托盘行驶时,挂长3.4米、宽2.5米的大托盘不允许超出四个,长1.9米、宽1.8米的小托盘不允许超出六个。拖挂的货物重量不允许超出拖车的最高载量。

  (六)机动车辆穿行跑道、滑行道、联络道或在跑道、滑行道、联络道作业时,应当事先征得空中管制部门或机场管理机构同意,按指定的时间、区域、路线穿行或作业。

  (七)驶入跑道、滑行道、联络道作业的机动车辆应当配备能与塔台保持不间断通讯联络的双向有效的通讯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规定穿戴反光服饰。

  第二十四条在航空器活动区行驶的车辆,遇有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以及护卫车队时,应当主动减速避让,不得争道抢行或紧随尾追,不得穿插、超越护卫车队。

  第二十五条在航空器活动区行驶的车辆出现故障不能行驶的,驾驶员应当立即报告机场管理机构;有可能影响航空器运行的,应迅速将故障车辆拖离至不影响飞行安全的区域。

  第二十六条车辆应当停放在机场管理机构指定的设备区或停车位,且按照停车位地面标明的所示方向停放。机场实施低能见度运行时,车辆行驶应当按照低能见度运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除了为航空器提供保障服务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入或停放在停机位内;

  (三)准备为抵达航空器服务的车辆,须停放在设备停放区,航空器已加上轮挡及引擎关闭后,方能接近航空器作业;

  (四)车辆接近、靠接航空器作业时,应当使用制动和轮挡,时速不允许超出5公里;

  (五)驾驶员在航空器旁停放车辆时,必须确保与航空器及临近设备保持充足的安全距离,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十)在停机位内作业的车辆不得倒车。必须倒车的,须有人观察指挥,确保安全;

  (十二)航空器准备推后作业时,除航空器拖车外,其他车辆均应远离停机位,停放在设备区。

  第三十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设置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互与通行标志、标线。

  第三十二条车辆在航空器活动区通行时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民用机场公安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通报机场管理机构。

  除非航空器的移动受阻,否则所有涉及人员均应留在现场,肇事车辆也应保持事发后的状态,直至处理人员达到现场为止。

  第三十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在航空器活动区违反本规则,违章处理实行记分制,年度累计达到12分的,机场管理机构收回其驾驶证,6个月内不得再申领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则,有以下情形的,记12分,收回驾驶证,两年内不得再申领驾驶证:

  第三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则除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以外情形的,记1至4分。

  第三十七条航空器活动区内车辆驾驶员、人员违反本规则的, 机场管理机构将违章行为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违章人员、车辆所属单位理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机场管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机场管理机构在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工作中未履行本规则第十条职责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可以对机场管理机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驻场单位违反本规则第七条规定,民航地区管理局可以对该驻场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机场管理机构或其他驻场单位未能严格执行本规则,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或车辆碰撞航空器事故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可以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则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来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本规则自2006年 8月12 日起实施。1998年6月3日发布的《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规则》(民航总局第75号令)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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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体育官方网站登录:国网浙江电力打造现代绿色电力供应链 w2025-11-21

  2025年是习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20周年,也是“双碳”目标提出5周年。放眼全球,一场以碳中和为目标的能源体系革命,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与深度重塑经济发展格局。在这场波澜壮阔的转型中,电力系统作为能源转型的枢纽,被推向这场绿色革命的最前沿。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宋宏坤在2025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崇礼)论坛上表示,未来较长一段时期,电力消费仍将保持较快增长趋势,必须依托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形成新型多元的电力供应体系,为能源安全提供坚实的保障。这番话,道出了电力行业在这场绿色革命中肩负的特殊使命。

  作为能源转型的先行者,在浙江,国网浙江电力通过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生态,开启了一场从理念到实践、从单点突破到系统推进的深度转型。

  作为供应链的起点,采购正成为推动供应链、产业链绿色转型的重要杠杆。国务院印发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引导和支持企业组织绿色供应链管理”,为企业优先采购绿色环保产品和服务,实施绿色采购策略提供了政策保障。在这一政策导向下,国网浙江电力逐渐完备绿色采购评价体系,提升绿色采购的深度与细度,引导供应链企业主动投身绿色转型。

  在浙江正泰仪器仪表公司生产车间,碳足迹物联采集终端实时记录着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能耗数据。该公司市场部副经理陶纲领介绍道:“这些精准碳排放数据不仅为我们优化生产流程提供了依据,更成为参与电网投标的重要参考。”

  这套碳足迹采集系统背后,是日臻完善的绿色采购评价体系。国网浙江电力物资部招标采购处副处长高瞻表示:“除碳足迹评价结果,我们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废水废气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企业绿色数智体系建设情况等一并纳入采购评审加分细则。这种立体化评估方式,能够更全面地衡量供应商的绿色水平。”

  在此基础上,国网浙江电力进一步创新引导机制,在招投标绿色条款中加入绿色运输、绿色厂房等评审加分项。“这些加分项就像指挥棒,引导供应商从单纯的产品达标,转向技术创新、生产制造、履约仓储等全过程降碳实践。”国网浙江物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物资采购部主任杨新益说。

  目前,国网浙江电力已完善物资采购48类技术详评模板、2类商务详评模板,以及服务采购23类技术详评模板、5类商务详评模板。这套绿色采购评价体系,正推动供应链企业从“被动合规”到“主动创新”转变。

  而在评标环节,国网浙江电力利用大模型多模态识别和语义理解能力,构建基于光明电力大模型的评标智能体,实现对招标绿色需求的智能解析、投标文件自动评审等功能。“AI评标专家”能自动提取投标文件绿色关键信息、比对绿色技术方案等,使用统一尺度辅助专家进行初评、详评,进一步规范了专家个人裁量权,有效提升绿色评审效率。

  数据显示,自将绿色采购评审制度纳入招标采购环节以来,4693家供应商中有90.07%的企业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71.77%企业取得绿色专利,3922家企业取得绿色企业认证,38家企业取得绿色设计产品认证。

  这种以采购为牵引的转型模式,正催生新的行业标准。国网浙江电力牵头编制电力行业标准《电力企业绿色采购管理导则》,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产业链全过程、全环节,建立绿色采购需求牵引战略思维,推动供应链整体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采购不仅是商流过程,还涉及物流过程。《“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提出,“要推动物流绿色可持续发展,加快绿色物流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为电力物流体系的低碳转型提供明确指引。

  “现代物流绿色转型,不仅要解决单个环节碳排放问题,更要建立全链条的协同机制。我们正以系统化思维推进物流体系重构,着力打造高效循环、清洁低碳的物流ECO。”国网浙江电力物资部供应质量处处长陈瑜说。

  在丽水遂昌的银川物资仓库,一块刚刚更新的“绿色仓库”认证牌匾格外醒目——这里不仅实现了碳排放指标中和,更通过数字化改造,让上万平方米仓库仅需3人就能高效管理。

  这种“绿色+高效”模式,已成为浙江电力仓库转型的缩影。在银川仓库的数字化大屏前,工作人员轻点鼠标,即可实时掌握全省物资的库存与位置。一线单位在线下单,物资便能“主动配送”至抢修现场,响应速度大幅度的提高。

  这套融合了智慧物资平台、数字物流ELP系统的管理体系,不仅让出入库数据实时同步,还通过算法优化库存结构,避免物资积压。截至目前,该仓库库存金额较数字化改造前下降50%以上,应急抢修物资供应时间缩短近七成。

  效率提升之外,绿色元素也深嵌其中。在银川仓库屋顶,5760平方米的光伏板年发电量达88万千瓦时,相当于减少碳排放453.46吨。库内叉车全部电动化,照明升级为LED节能灯,连包装材料也采用可循环材质,构建起覆盖能源与耗材的全流程低碳体系。

  据国网浙江物资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主任潘镔介绍,目前嘉兴、湖州、衢州、舟山等地已实现绿色电力仓库全覆盖。全省电力仓库光伏年发电量超1223万千瓦时,以25年生命周期计算,预计可减排二氧化碳15.76万吨,相当于植树87万棵。

  更进一步的“零碳仓库”建设也在稳步推进。截至2025年10月,浙江已有66座电力仓库获“绿色仓库”认证,8座达到“零碳”标准,覆盖全省85%的电力仓储网络。

  绿色仓储构建了物流体系的坚实基础,运输环节革新则代表着物流系统动态优化。

  依托ELP电力物流平台,国网浙江电力实现运输管理的智慧升级。该平台综合分析配送位置、物资种类和时间要求等多维要素,对车辆装载和运输路径进行精准规划,不仅实现多项任务联程配载,更大幅提升整体配送效率,使运输资源得到最优配置。

  行驶在浙江各地的新能源货车,成为浙江电力物流体系绿色转型的标志。这些零排放车辆在完成主干配送后,继续参与末端配送,实现“一车多用”。多个方面数据显示,通过智慧路径规划与新能源车的协同配合,整体运输成本降低近50%,配送效率提升30%。

  绿色创新理念同样体现在物资包装细节之中。针对电力物资的特殊需求,量身定制的可循环电缆盘、可折叠仓储笼和多用途钢托盘,通过模块化设计和循环使用模式,不仅提升了装载效率,更实现了资源利用的持续优化。

  从仓储的能源革命到运输的智慧升级,再到包装的循环利用,每一个环节的减碳都在系统中产生协同效应,实现“1+1>2”的减碳成效,为供应链低碳转型注入持久动力。

  在推进绿色供应链建设的进程中,前端的减碳增效固然重要,物资全生命周期末端管理也不能被忽视。

  近日,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在工程拆旧物资全过程管理平台上发起一项鉴定申请,邀请设备所属管理单位的专家团队对一条从10千伏线路上拆除的电缆进行鉴定。

  该平台依托数据中台,贯通设备、财务、物资等专业数据,打破物资管理、物流运输、财务结算、退役后管理等环节的信息壁垒,实现全省报废物资从鉴定报废到竞价履约业务全链条线上全景展示。

  该平台已在国网浙江电力系统大范围的应用并取得丰硕成果,全省拆旧物资线%,报废物资退库周期由45天缩短至5天。

  除推进报废物资拆旧过程精益管理,拆解方式上也出现了新变化。今年1月,由国网浙江电力自主研发的国内首台报废绝缘子绿色破拆设备在台州完成首批报废绝缘子破拆工作。工作人员仅需将待处理的报废绝缘子通过上料输送带送入设备,设备便可粉碎绝缘子,并将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自动分离收集打包。

  “整个破拆过程无需人工干预,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降低了人力成本。”国网台州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郑应豪表示,“更重要的是,它从源头上杜绝了翻新绝缘子违规回流电网的可能性,实现安全与环保的双重保障。”

  要想实现报废物资的绿色化处置,不只于“拆得开”,更在于“流得动”。国网浙江电力正积极探索构建一个由电网企业、合规回收商、原材料生产商共同参与的再生资源生态圈。

  依托“国网绿链”再生资源交易专区,对报名回收商进行严格的资质核查,确保报废物资流向解决能力匹配的企业。平整记录物资从拍卖、出库到末端处置的全过程,构建起可追溯、可核查的绿色通道,为报废物资实现绿色循环奠定基础。

  “我们正在推动拆解产生的废钢铁、废铜铝等材料,在电力装备制造业中实现再利用。”潘镔说,“通过建立生态圈内部循环机制,我们大家都希望能降低产业链对外部原生资源的依赖,增强资源自主供给能力,这不仅是降碳,更是提升产业链韧性的战略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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