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集团”)控股子公司之间有原材料采购、设备销售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22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约为9,505.36万元,2021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8,111.4万元。 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38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宇、秦军满、马引代、朱国胜4人回避表决),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8,111.4万元予以确认。 上述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注: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销售HDPE管材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经营范围:选矿药剂、胶粘剂、经营本公司制作、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铁岭选矿药剂有限公司总资产24,514.89万元,净资产14,025.82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收入30,850.02万元,净利润11.8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北京中色建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机电”)、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白矿”)、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锌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一中国有色集团为铁岭选矿药剂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间接持股比例5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色机电、中色白矿、中色锌业向铁岭选矿药剂有限公司采购药剂产品构成了关联交易。 铁岭选矿药剂有限公司依法持续经营,财务情况良好,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能满足公司需求,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48,053.16万元,净资产-13,077.68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收入69,449.11万元,净利润13,570.3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色锌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中国有色集团为红透山矿业的控制股权的人(持股比例54.4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色锌业向红透山矿业采购锌精矿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中色锌业多年来一直与红透山矿业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该公司依法持续经营,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能满足公司需求,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经营范围:冶金矿山设备、建筑设备及非标设备的制作与安装、销售及售后服务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冶有色机电设备修造有限公司总资产28,637.94万元,净资产7,994.08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收入5,318.83万元,净利润231.5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色机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一中国有色集团为大冶有色机电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集团持有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57.99%股份,大冶有色机电公司为后者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色机电向大冶有色机电公司采购产品构成了关联交易。 大冶有色机电公司依法持续经营,财务情况良好,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能满足公司需求,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建设项目;国内外金属矿山的投资及经营管理;承担有色金属工业及其他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公用、民用、市政及机电安装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公路、铁路、桥梁、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包;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供配电设备和自动化设备的研制、开发和销售;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汽车仓储、展览展示;汽车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谦比希铜冶炼有限公司、中色国际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卢阿拉巴铜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中色非洲矿业有限公司、中色卢安夏铜业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集团刚果矿业有限公司为中国有色集团的子公司,中国有色集团为上述7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NFC DEVELOPMENT(DRC)COMPANY LIMITED SARL(以下简称“NDCL”)、中色机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有色集团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持股比例33.7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色机电向上述7家公司销售机电设施、备品备件,NDCL向中国有色集团下属子公司销售HDPE管材构成了关联交易。 中国有色集团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情况良好,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及各控股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采购、销售、服务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定价依据。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遍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2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属公司为满足日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交易,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增加经济效益。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交易价格采用市场行情报价,公允合理,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体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召开董事会前,就该议案向独立董事事前征求意见,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本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真实的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因本次章程增加、修改条款而致使原章程条款序号发生变更(包括原章程条款引用的序号变更)均已根据变更后的情况作出相应调整。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除上述条款外,《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次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次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除上述条款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次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十五冶”)签署《俄罗斯巴依姆铜矿施工营地16栋建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中国十五冶负责公司俄罗斯巴依姆铜矿施工营地16栋建筑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金额为93,110,554元人民币。 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一一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十五冶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中国十五冶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38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宇、秦军满、马引代、朱国胜4人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周科平、谢志华、孙浩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营范围:冶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公路、电力、矿山、石油化学工业、市政公用、机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承包与企业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建设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对外贸易经营及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等。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3.75%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任何一方未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支付方式:承包方按合同规定提交进度款申请材料,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待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后支付。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且经双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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