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产品中心

乌鲁木齐市应急安全办理协会

  根据《中心国务院关于推动安全出产领域变革开展的定见》(中发〔2016〕32号)、根据《企业安全出产标准化评定作业办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企业安全出产标准化根本标准》(GB/T33000-2016)和《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出产标准化作业方案的告诉》(乌政办〔2012〕376号)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归纳评定,核准风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等工贸企业49业(见附件)为三级安全出产标准化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评定经过之日起3年。

  开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主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政务服务热线

 

上一篇: 新疆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2023年修订) 下一篇: 特别工种目录解析(十八) 劳作部(局)颁(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