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天然资源厅政府信息揭露
为贯彻落实矿业权办理变革的有关要求,逐渐优化矿藏资源开发使用计划内容,促进矿藏资源合理规划使用和绿色开发,依据《矿藏资源挖掘挂号办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部拟定了《矿藏资源开发使用计划编制攻略》(以下简称《编制攻略》,见附件),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请求采矿权新立挂号、采矿权扩展矿区规模改变、挖掘主矿种改变、挖掘方法改变的,应依照《编制攻略》要求编制矿藏资源开发使用计划(以下简称开发使用计划)。 二、开发使用计划查看作业由具有相对应采矿权出让挂号权限的天然资源主管部门担任,可托付给具有必定技术力量的单位安排查看。开发使用计划审阅查看通往后,应将查看成果(专家查看定见、查看专家签字名单等)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刻不少于5个作业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不予揭露的在外。 三、天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查看作业的办理,查看单位应清晰查看程序、查看准则、查看人员及专业等,聚集矿区规模科学合理设置、资源合理挖掘和节省集约使用,严把查看质量,进步查看功率。 四、天然资源部出让挂号矿种的采矿权,由省级天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拟请求的采矿权矿区规模是否与矿藏资源勘查挖掘制止约束区域以及与其他矿业权堆叠等状况帮忙核对。省级天然资源主管部门应进步核对功率,及时反应核对定见。 五、采矿权请求人对开发使用计划编制质量和有关信息的真实性担任。触及国家秘密的,应标示密级。 六、各地可依据本告诉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开发使用计划编制和查看要求;地热、矿泉水等流体矿藏及海砂的开发使用计划可参照本《编制攻略》另行拟定。 本告诉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疆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藏资源开发使用计划审阅查看的告诉》(疆土资发〔1999〕98号)一起废止。本告诉施行前已印发的其他文件与本告诉规则不一致的,以本告诉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