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认真真地对待媒体监督——五矿负责人谈非法排尾
日前,新华社就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下属公司非法排尾问题进行追踪报道。对此,五矿集团主管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的副总裁孙晓民与“新华视点”记者做对话,就读者和利益相关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背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向河滩等尾矿库以外非法排尾的选矿企业已非常稀少,主要是一些边远地区的小企业。五矿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所属的北洺河铁矿是一家国有大矿,但两年多来一直将尾矿砂排到附近北洺河河滩,导致周边村民因占地、污染等问题屡次。同时,铁矿所谓“尾矿造地”工程既无有关部门批复,也缺少线; 北洺河铁矿只凭与高村签署的一项造田协议,就在没有一点政府部门批复的情况下,私自向河滩排尾两年多,这种行为是不是“非法排尾”? 最近我们通过自查,确实发现媒体反映的一些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应该立即改正。我们承认,五矿是一个转型中的企业,过去是从事外经贸业务。近些年,企业尽管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方面制定了很多制度,设立了专门部门,也招聘了专业人才,但与国资委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确实还存在很多问题是需要不断完善,因此也真心实意欢迎媒体对咱们进行监督。关于是否“非法排尾”问题,在这里我不愿就细节问题进行探讨,这件事更多是要总结经验教训。例如,政府若干个文件串起来看,我们推断出是能这么做(将尾矿砂排入河滩进行垫地造田),但我们还需要履行相关手续,要有政府明确的书面批复。 目前,我们正紧锣密鼓补办相关环评手续,已进行了几次水样监测,并向地方环保部门递交了申请材料。如果环评通过,我们将继续做好垫地造田工程;如果环保部门不予批准,我们将转走尾矿砂,恢复原样。 尖山北尾矿库是北洺河铁矿唯一合法尾矿库。该尾矿库2007年7月开始使用,2008年8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随后就因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数次被勒令整改或关停。尾矿库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后,坝面透水明显,导致下游数个铁矿透水,其中金祥铁矿将其告上法庭;同时,尾矿库下游一公里外的下水头村村民担心尾矿库溃坝威胁其生命安全。 尖山北尾矿库为何违反现行法规,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就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目前该尾矿库是不是真的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威胁到下游采矿企业的正常运营和下游村落的安全? 尾矿库先运行后领证,主要是因为存在法律不衔接问题,例如环保法规允许尾矿库试运行,而安监部门法规要求尾矿库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再使用。对此,五矿已经通过国资委并直接向安监部门反映,安监部门已着手对相关法规进行修订。尖山北尾矿库是由有资质的设计部门和施工部门设计建造的,设计的具体方案和工程质量均通过了安监部门的严格审批。可以说尾矿库的坝体是很坚固的,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同时,我们已派人跟村民沟通,解释坝体的结构不可能会出现整体溃坝事件,消除了村民的担心。 对于金祥铁矿透水与尾矿库关系问题,既然已经到法院,是非应由法院来裁决。我们也会尽量做工作化解其中纠纷,如果化解不掉,由法律裁决。 同时,安全管理无止境,并不是安监部门说安全了,我们就完了,这个工作还是要不断深入。下一步,我们还需要重点对尾矿库的安全问题进行自查和抽查,要把安全工作做得把握性更牢一些。 11月3日,五矿凭借“北秘鲁铜业项目社会责任案例”被国资委授予“2009年度中央企业优秀社会责任实践证书”。据介绍,五矿集团下属北秘鲁LUMINA公司格外的重视保护所在社区环境,所有的建设活动都考虑到对水资源的保护,保障当地居民有干净安全的饮用水供应。同时,公司请各个社区村庄派出代表,由公司负责组织培训,并聘为环境监督员。 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五矿集团在国际上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公民形象,却在国内出现由于排尾问题导致村民、公司上诉。请问五矿在国内和国外是否执行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绝对不存在双重标准的问题。我们第一步要把自己国内的事办好。这个奖的由来,我也是从网上看到的,这个评选是根据什么呢?我可以再了解一下。这两年我们确实重视企业社会责任,连续两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和谐矿区建设和环境保护,这也是我们现在感到压力很大的地方。 北洺河铁矿没有根据环保法规要求,对尾矿砂扬尘问题做处理,导致起风时周边空气中矿砂飞扬,高村多位村民皮肤过敏,需要到大医院打针治疗;一些村民出现呼吸困难。 五矿将怎样治理尾矿砂扬尘问题?会不会对受害村民进行补偿? 我们马上设法解决扬尘问题。根据北洺河铁矿与高村签署的协议,环保、造地问题的主体责任方是村里。但在相关手续还未完备的情况下,法律上还有一个在责任不明的情况下合理依赖的问题,企业比较强大,那就先把问题解决了再说。至于补偿问题,假如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会补偿。我们要履行社会责任,但补偿也要有根有据。村民皮肤过敏的问题,我们也了解过了,村里也给我们开了证明,说村里没有人得皮肤病。对此我们还需要进一步了解。 五矿是否已对非法排尾的相关责任人做处理?将如何追究相关责任? 因为这件事情出现得还比较突然,我们仍旧是先把这件事情给处理了。如果最后涉及责任,作为央企,绝不会姑息。尽管这样的一个问题两年前已出现,但从我们掌握的信息看,也可能是信息不对称,我们大家都认为企业的动机是好的,本意是在做一件好事,但程序和方法有几率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