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转型成矿业风向标
“让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使人们能看得见星星、听得见鸟鸣。”这是十九大期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勾勒出的一幅未来蓝图。在“建设美丽中国”的大背景下,矿业如何在生态保护和开发中寻找到一个共赢的平衡点,是摆在整个行业面前一个现实而又严峻的问题,也考量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智慧和勇气。 不久前,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建议》(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矿山生产需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标。 可以说,简单粗放的老路对于我国矿业来说慢慢的变成了历史。近日,在由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主办的2017(第六届)中国钢铁原材料市场高端论坛上,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国土资源规划所所长孟旭光对《意见》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未来中国矿业发展的出路日渐清晰,绿色转型将成为风向标。 实际上,早在2007年,国土资源部就在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首次明白准确地提出“坚持科学发展,推进绿色矿业”的发展思路,这也是我国矿业发展理念的一次重大创新。 通过近十年的探索实践,我国绿色矿业发展的正面效应已逐渐显现。此次出台的《意见》就明白准确地提出了绿色矿山建设三大目标任务,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争到2020年,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 孟旭光表示,第一个目标是转形象: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要树立千家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型绿色矿山典范,实施百个绿色勘查项目示范,建设50个以上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新模式、新机制、新制度。 第二个目标是转方式:探索矿业发展方式转变新途径。要加快绿色环保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换代,加大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大力推进矿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等。 最后一个目标是促改革:建立绿色矿业发展工作新机制。要坚持绿色转型与管理改革相互促进,构建绿色发展长效机制;研究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健全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完善配套激励政策体系。 《意见》明确了煤炭、石油、有色、黄金、冶金、化工、非金属等7个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要求,为分行业、分地区绿色矿山建设,以及地方制定具体标准提供指导。 “在国内矿产企业普遍实施去产能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以及国家推行绿色矿山的大背景下,企业一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才能生存。”中国矿业联合会会长彭齐鸣在接受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面临同样的选择,即矿业企业不走绿色发展就无法生存。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总结绿色矿山试点,未来的绿色矿山建设将不局限在试点地区,而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绿色矿山标准体系。以后无法达标的企业将被责令停产整改,达标后才能继续生产。“绿色矿山建设全国性行业标准”也即将出台,这也代表着我国矿山建设将迈入一个新的阶段,并且有了统一的准入门槛。 《意见》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强化对矿业领域投资项目环境、健康、安全和社会风险评估及管理的前提下,研发符合地区实际的绿色矿山特色信贷产品,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加大对绿色矿山企业在环境恢复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 在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看来,绿色发展就是要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建设绿色矿山就要以资源合理规划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社区和谐为主要目标,以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的基本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为要求,追求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注重资源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互统一,将绿色矿业的理念与实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 李新创表示,发展绿色矿山首先要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包括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矿山固体废弃物、尾矿资源以及废水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 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总工程师雷平喜也多次提出资源综合利用的问题。他强调要创新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拓展矿山固体废弃物、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领域。 “提高矿山废水循环利用效率,积极地推进矿区整治和功能恢复,实现占压、挖损和塌陷土地整治利用,提高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减少储量消耗、资源浪费、矿山废弃物排放和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雷平喜建议道。 另外,李新创还提出,要推进土地复垦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重大工程,解决矿山地质环境明显问题,加强土地复垦研究和先进的技术的研究,重视土地复垦监测和后评价;并强调要发展矿业领域循环经济,推进矿业领域循环经济发展,加强工序能耗管理,提升矿业企业节能减排水平。 在孟旭光看来,绿色矿山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利益主体,在新形势、新要求下,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要逐步厘清政府、市场和社会边界,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标准领跑、政策扶持,创新机制、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激发活力的绿色矿山建设新机制。 对于政府来说要重心下沉,落实责任。中央六部门主要是部署指导,提供政策依据。省级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对照《意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形成操作性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绿色矿山建设。市县两级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强化监督管理。 另外,还要建立社会监督、政府抽查,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的监督管理机制。要及时公开绿色矿山名录,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未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的,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对于企业来说要主动担当,孟旭光表示,各矿山企业要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大力推进技术体系、产业模式、运营方式创新,走出一条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有质量、有效益的矿业发展新路经,争做绿色矿山建设的标杆和典范。 不仅如此,企业还必须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增强内生动力,做绿色发展的自律者和实践者。“对于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的,我们将建立红名单,纳入企业征信体系,享受相应激励政策。”孟旭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