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重庆市万州区铁峰石英砂厂等25处封闭矿山认定为前史留传损毁土地的公告
关于将重庆市万州区铁峰石英砂厂等25处封闭矿山认定为前史留传损毁土地的公告 依据《土地复垦法令》(国务院令592号)、《土地复垦法令实施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订)和《疆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前史留传工矿废弃地复垦懒散试点管理办法的告诉》(疆土资规〔2015〕1号)等法规政策规定,经相关单位查询,城镇(大街)、村社核实,重庆市万州区铁峰石英砂厂等25处封闭矿山土地复垦义务人已灭失,我局拟将重庆市万州区铁峰石英砂厂等25处封闭矿山认定为前史留传损毁土地,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30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公告内容如有贰言,可向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请求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