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名!唐山市直属公立医院选聘!
为满足我市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的需求,结合各单位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现状,唐山市市直公立医院拟面向省级重点医学院校、国家“双一流”院校选聘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类高校毕业生113名,具体事项如下: 2024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4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共选聘优秀医务人员113名,其中市工人医院30名,市人民医院30名,市中医医院7名,唐职附院20名,市第二医院12名,市妇幼保健院10名,市第五医院4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2024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实际的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3月16日至2006年3月15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16日至2006年3月15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报名第一天的时间为准; (五)具有国家统招计划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企业对学历有具体实际的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为准);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八)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2024年3月15日起在部分省重点医学院校和“双一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2.报名要求:网上报名,不少于5个工作日。应聘人员也可在招聘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要求:2024年3月15日08:30至4月20日17:00。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拟报考单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公司名称-报考职位名称-联系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用人单位依照发布的《岗位信息表》对应聘人员材料来资格审核检查,资格审核检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校园招聘面试采取答辩方式来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赋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分。总成绩=面试成绩。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1.考察: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查阅拟聘人员档案,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拟聘人员资格条件,并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做考察,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指定一所学校官方网络站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不是聘用。 拟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企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录用人员,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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